失信人员名单的建立是为了维护社会信用体系,但如果信息存在错误或当事人已履行相关义务,可以申请撤销失信人员名单。以下介绍消除失信人员名单的申请撤销流程:
欠款已还清或履行其他义务
无其他违法失信行为
申请人已采取措施修复信用
申请书
证明履行欠款或义务的材料
无其他违法失信行为的证明
信用修复措施证明
所在地区人民法院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 填写申请书,并附上证明材料。
2. 提交申请到相关渠道。
3. 等待审核和处理。
4. 收到审核结果通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客服电话:12368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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