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撤销对计算机所做的更改
1.等待一段时间:在某些情况下,系统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完成对更改的撤销。如果您已经等待了一段时间但仍然无法启动,请尝试其他解决方案。
2.强制关机并重启:有时候重启电脑并重新启动可能会解决问题。按住电源按钮或拔掉电源插头强制关机,然后再重新启动电脑。
3.进入安全模式:在开机时按住F8或Shift+F8键,进入安全模式。在安全模式下,系统将只加载最小限度的驱动程序和服务,可以让您进行故障排除。
4.恢复系统:如果问题仍然存在,您可以尝试使用Windows系统还原功能。通过还原到先前的系统还原点,可以恢复到先前正常运行的状态。
5.重装操作系统: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尝试重装操作系统。在重装之前,一定要备份您的数据,以免丢失重要文件。如果这些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您可能需要咨询专业人,希望能帮到你
具体有以下情况会撤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扩展资料:
失信被执行人会被限制高消费,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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