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消除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对六类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的记录,包括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行为;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行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行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行为;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行为;以及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
为加大执行力度,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进行了修正,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修正后的规定对老赖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方式,限制其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进行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非一成不变,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失信人员查询方法如下:
1、通过百度直接查询。在百度上搜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可出现查询页面。在输入框中输入被执行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即可;
2、通过官网查询,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拉到页面中间部分,点击红框中的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输入相关信息。
失信人与老赖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责任上,简单的赖账也可以称之为老赖,可是并不一定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只有被起诉到法院,判决后有能力拒不还款,才会列入黑名单内;
2、信用污点上,一旦成为失信人,表示个人征信报告上也会有记录,被记载在公共信息一栏,会影响个人的金融业务,以后无法在银行办理房贷、车贷、信用卡等。老赖并不一定会上黑名单,除非特指失信被执行人、银行金融机构逾期,一般的欠钱不还是不会对征信造成影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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