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底,上海共有23家机构获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具体机构名单如下:
1.备至企业信用征信(上海)有限公司
2.上海卫诚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3.商安信(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上海华予信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
5.上海杰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6.上海永成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
7.上海远东执信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
8.上海新维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
9.上海资信征信有限公司
10.上海凭安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
11.天翼征信(上海)有限公司
12.上海立信长江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
13.上海文沥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
14.上海倍通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
15.上海风声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
16.上海安硕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
17.量富征信管理有限公司
18.上海水滴征信服务有限公司
19.上海恒先君展企业信用征信服务有限公司
20.惠众征信有限公司
21.上海新跃物流汇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
22.上海华夏邓白氏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3.上海生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的管理规定中,征信机构在完成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后的30天内,必须向市征信管理部门提交备案。提交的备案材料包括:
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作为机构合法运营的证明。
关于机构的股权结构和组织架构的详细说明,以便了解其运营模式和管理团队。
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状况证明,以及相关业务专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强调了对关键人员信用素质的重视。
企业信用征信的具体业务范围、信息处理的操作流程,以及信息安全保护的策略和措施,确保数据处理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备案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征信机构需要在变更发生后的30天内,及时向市征信办报告并更新备案内容,以保持信息的准确性。
市征信办有责任依法公开这些备案信息,以便公众监督,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和透明度。
扩展资料
《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2005年3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49号令发布)是为了规范与促进企业信用征信,保障公平、公正地开展企业信用征信,建立企业信用制度和营造社会信用环境而制定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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