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手机号绑别人的银行卡银行不会自动扣款,但老赖本人和银行卡主人都触犯了法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如果法院真的用心查,一定能查到的,现在是一个大数据的时代,证据确凿谁都抹不掉。但是法院人员有限,资源有限,所以很少会主动去查。
但如果申请执行人及其他社会民众发觉后,向法院举报,以及提供线索,法院还是会很快去查的。而且查明之后,针对失信被执行人会处罚,对于出借账户的人会进行训诫。可以严肃的说,这是违反法院相关规定的违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都构成了违法行为。如果未来被法院察觉或者被人举报,查证属实之后,有可能法院会给予罚款、拘留的处罚措施,乃至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起诉的风险。
现在法院还是没有那么先进的系统,可以查明失信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资产,所有的银行卡信息,所有的财产情况。但是随着我国信息的互联互通,早晚有一天法院可以一键查明。同样现在央行利用反洗钱系统,针对出借账户的账户人也开展精准打击,一旦发现也会进行处罚的,所以账户借给他人是有风险的。
建议失信被执行人,要正面面对自己的法院判决生效后的债务履行问题。可以同法院保持积极沟通,主动去说明情况,如果没有财产的展示出来。对于法院来说,更希望是双方协商达成还款方案,只要债权人同意,法院也会帮忙做工作,打折债权或者达成一致意见的。耍小聪明一般都有可能给自己招来大麻烦。
楼主的问题描述其实是不准确的,根据司法实践案例中遇到的情况,应该是第三人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电话卡、银行卡以后借给失信人员使用。这种行为法院一般是查不到的,如果查获以后核实,失信人员和借给他电话卡、银行卡使用的人都可能构成刑事违法犯罪。
首先,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电话卡借给或租给他人使用,违反身份信息管理法律规定,情节严重构成刑事违法犯罪。比如说明知对方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还把自己身份证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借给或租给对方使用,有可能构成洗钱罪、诈骗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隐瞒掩饰非法所得罪的共犯。
第三人将自己身份证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借给或租给失信人员使用,导致失信人员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罪,第三人应当列为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当中,法院要查实第三人用自己身份证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给失信人员使用很难。公安机关也很少会为这样的事情立案侦查,通常要利害关系人自己调查取证以后向法院或公安机关报警反映,相关的司法机关才会去调查处理。举个小例子,某失信人员因为不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进行限高限飞联合惩戒。该失信人员的母亲,将自己身份证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交给其使用,导致其收入法院查询不到,自然也就无法执行。债权人通过多方打听,并且现场调查取证,将相关的证据资料向法院执行局提交,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根据债权人提供的线索,锁定了失信人员工作情况,并且领取合法收入的证据,责令相关单位人员配合法院执行,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但是,像这样的情况,法院一般都不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导致违法人员有持无恐。
楼主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聘请律师代为调查取证,获得相关证据资料以后,向法院执行局或公安机关提交,一是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犯罪刑事责任,二是便于法院强制执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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