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公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虽然《管理办法》对失信单位进行惩戒,但是同时规定,给予当事人改过自新、提前移出的机会。
《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提前移出失信惩戒名单:
一是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二是改正之日起至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满6个月。
三是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
此外,《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申请提前移出失信惩戒名单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已改正欠薪行为证据和不再欠薪书面信用承诺。人社部门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步骤一:进行信用培训,考试合格后,申请信用培训证明
步骤二:提供修复承诺书、行政相对人证照复印件、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信用培训证明、信用修复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申请信用修复报告
步骤三:前往信用中国,查找相关行政处罚。将准备的相关材料上传。
行政相对人须向行政处罚归属地信用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缴罚款收据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
五、由修尔信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单位和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