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要委托他人立案,需要准备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可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员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员包括: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或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六十二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记载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必须得到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立案需要的手续有:
一、立案需要的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要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起诉状(有明确的被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3、委托代理人的话需要授权委托书
4、证据材料复印件(不同案件要求不同)
5、诉讼费
二、立案的流程是
1、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2、审查
为了做好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工作,一般包括
(1)事实审查。
(2)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
在立案阶段所进行的调查,其目的在于了解与犯罪有关的事实情况,应当限定在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内进行,能扩大范围。
3、处理
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
(2)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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