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真题单项选择题第14题
人民法院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正文部分包括()
A.案由和审判经过
B.判决结果
C.上诉人的基本情况
D.合议庭人员署名
查看答案解析正确答案: B
校名师权威解析:在教材第四章,第136页。本题考查的是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正文部分的写法,正文部分必须包括的是: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三部分。本题的A、C选项中的案由和基本情况一般是在首部的位置,而D选项中的合议庭人员的署名一般是放在尾部的。所以本题应该选择B.
法律分析:涉及国家秘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所以,刑事判决书除了有不得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外,都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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