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在多个方面受到限制,例如购房、购车和高消费等。许多人甚至不清楚自己已成为失信被执行人。那么,如何撤销失信被执行人身份并从“老赖黑名单”中解除呢?
一、以下情况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
2.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3.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
4.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5.未成年人。
若借款人符合上述任一情况,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老赖黑名单”。
二、若信息不准确或错误,人民法院应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
1.借款人已完成还款业务。
2.与贷款机构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3.借款人提交书面申请删除,人民法院审查同意。
4.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
5.满2年后,应自动删除。
被执行人失信黑名单的解除方式如下: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5、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等。
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具体如下: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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