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提问,”法院已经说屏蔽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是相关的工作人员向你知会了因为你满足了相应的条件,可以撤销相关记录。
从这个通知到具体删除记录,中间最长可能需要经过三个工作日的时间,请耐心等待。
如果是三日后还未删除的,可以再行申请,另外,有些机构会爬取法院的数据,更新较慢,请在官方查询。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可以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被删除,如果只是法院的某个负责人员表示可以”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不一定会产生相应的效力的,被执行人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提问者可以试着自查一番:
①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③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另外,对于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这说明,从法院作出确认到实际上在系统上撤销信息有三个工作日的时间,请提问者对此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如果已经还清欠款,可能就撤销了。但是征信是由人民银行管理的,严格来讲,人民银行管理的征信系统实际上只是一个记录,如果你申请贷款,或者按揭,相应的银行就会到人民银行去查询你的征信纪录,有的银行会查询五年内的记录,有的银行可能查询2年记录。如果在此期间有为按时归还银行欠款的事,就可以查到,但是究竟如何使用、认定这个记录,那就是各银行的事了。可能有的银行觉得有这种记录的人会对本银行造成风险,也可能有的银行觉得某次未按期还款是有可原谅的原因的,那就是各银行的看法和分析了。人民银行只是提供基本的事实。因此,人们通常说的“黑名单”,实际上只是一种形象的说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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