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这个不是实时的,有时会有些延迟的。如果一直没有动可以自己联系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进行更正。失信被执行人撤销方法
一、正常情况下,会主动撤除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二、当事人也可以提出申请。
1、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申请纠正。
2、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提出并说明理由;
3、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提出并说明理由。
4、人民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失信被执行人案例撤销后,失信信息就会删除。不过法院可能还会保留有记录,法院内部会有相关文件,只是社会上一般在撤销后就查不到了。
而进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期一般是两年;情节严重的话,有效期可延长一至三年,大概也就是五年左右。
如果想要法院提前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就要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待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亦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等,就可以去申请撤销。法院经过审查,就会对符合规定的,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其失信信息。
而若是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却被纳入进去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撤销,法院也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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