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如果个人征信上有了污点,对自己的日常生活是会有影响的。那我们除了平时多注意自己的信用记录之外,在发现自己的个人征信有问题的时候怎么解决呢?个人征信上的黑名单能消除吗?其实关于这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有人说,如果改过自新,也不能消除不诚信记录,只会让人破罐子破摔,根本有违征信制度促进社会诚信的立法初衷。又有人说,如果征信记录可以改写,那就好比为失信者打开了可以来回穿梭的“制度之门”,与其有空可钻,不如不开这道门。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根据《条例》,只要在五年内保持良好的信用行为,这些不良信息将会5年后消失无踪。比如一笔贷款应当是在5月1日还款,但是一直逾期到10月1日才偿还,那么,从10月1日开始计算,5年后此记录将被删除。
如果,失信者主动纠正了失信行为,是否允许“信用修复”,消除失信记录?一种立法设想是,信息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原失信信息提供单位出具书面信用修复记录证明,市信用平台应当将其失信信息从平台查询界面上删除。
1.如果信息是被人盗用的、冒用的,那么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到银行填写否认办卡或是贷款的声明书。同时银行会启动最长3个月的调查处理期。一旦确认贷款或是信用卡与客户本人无关,那么银行会立即修改客户的征信记录。
2.因为欠年费引起的不良记录。虽然已经有部分银行开始对于年费欠费不上报征信系统了。但有的银行仍然上报。对于这种情况,客户可以到相关银行开证明,证明自己是因为年费欠费而造成的不良记录,一般来说,银行对于这种不良是会宽容的。
3.客户因为小金额欠款没还而造成不良记录的。一般来说,目前大多数银行都推出了容差还款,比如在5元或是10元以内的零头忘还,那么银行是免收罚金和滞纳金的,但是不良记录还是会记录的。“但是信用卡和贷款不一样,只要持卡人还了最低还款额之后就视同正常还款,不会上征信系统。一般来说,最低还款额为账单金额的5%或者10%。”对于零头欠款引起的不良记录,有银行可以为客户出一份相关说明。
4.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战地记者或是武警、医护人员,因为突发的情况,需要去战区、疫区、地震现场等连续几个月不能回来,并且那些地方既不通信也不通邮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人员可能会延迟信用卡还款,而导致出现信用不良记录。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到工作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提供给银行,银行可以修改客户征信记录,并且对于产生的利息、滞纳金给予优惠。
解除失信名单的方法有:
1、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
2、失信人员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可提前申请解除;
3、与申请人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义务者可提交撤销申请;
4、等待自动解除,一般期限为2年;
5、可向法院申请消除。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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