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判决书不公开的流程如下:
1、书写申请书,申请书中必须要包含标题、称呼、申请人信息、申请事由、法律依据、落款、日期、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等必备要素;
2、写明申请理由;
3、递交给主审法官,可以将申请书直接递交_负责案件审理的主审法官,或者是法官的司法辅助人员;
4、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按照法律规定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若不同意,将说明理由,说同意了该申请,就将按照不公开审理的程序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三十九条
合议庭认为案件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由审判长提出申请,院长批准。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合议庭对其汇报的事实负责,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本人发表的意见和表决负责。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决定及其理由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公开,法律规定不公开的除外。
你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15日内上诉,逾期,判决就生效了,若你拒不执行,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经济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减交,缓交诉讼费。你一审败诉,若没有新证据,二审改判的可能不大。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若没有律师费,可以与律师协商,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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