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定具体时间,一般来讲,被执行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从“黑名单”中将其删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扩展资料:
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参考资料:人民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关于请求撤销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书
申请人:
被执行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决定撤销本案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事实与理由:
诉纠纷强制执行一案(执行依据),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协商:因偿还申请人债务的需求,请求暂时撤销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为了能尽快收回借款,申请人申请撤销本案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望予以支持。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注意】:申请书大致是这个格式,但是事实和理由部分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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