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有以下情况会撤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扩展资料:
失信被执行人会被限制高消费,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被执行人已经把结案处理好了,为什么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还显示是被执行人?我有一个案子,已经结案,也还钱了,履行完了,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一直能查到被执行人记录、限高记录、终本案件记录等,去法院问了说弄不掉,怎样才能消掉这个记录。现在企查查、天眼查、爱企查、启信宝也能查到。现在还在上学还受影响,无法乘坐飞机、高铁,无法住好的酒店。为什么啊?
每天有大量的被执行人、失信限高人员找到北京立本美好信用寻求解决办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不会因为案件执行完毕而撤销公布。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最高人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的,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应当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没有及时删除的,被执行人可以要求删除。
但在现实中,总有一些情况是当事人履行完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还有被执行人记录、限高记录、失信记录、终本案件记录等。可能的原因有:
第一,你已经履行完毕,但是没有办理结案手续,人民法院也不知道你是否履行了。这种情况下,你要拿着还款凭证到人民法院办理结案手续。另外还要记住一点,记得缴纳执行费!执行费不交的话,人民法院一般不会给你办理结案手续。
第二,法院内网给你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个信息操作要推送到外网,可能会有两三天时间。中间还有分管领导审批等等,所以可能不会一下子就消除你的名单。你在外网可能还会查到自己名字,具体可以跟执行法官核实下,问题不大。
第三,如果你有多个被执行案件,仅仅履行其中一个,其他未履行。虽然可以屏蔽已经履行的案件失信名单,但是你未履行的案件失信名单还在,外网依然可以查询到你有被执行记录,对你的限制高消费措施依然会继续限制。
当然,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也有弄不了的。比如这些找到北京立本美好信用的人:
当事人陈花花,已于7月25日向某小额贷款公司全部履行完毕,其开具结案申请由我交到锦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处,也于2022年8月3日恢复执行立案,并于前几日结案,但是目前中国公开执行网上还能从失信执行人库里能看到信息,经联系法官助理,表示已于8月11日下午进行屏蔽,让我联系中国公开执行官网,但是官网提示有查询错误要求联系执行法院。如此往返反复,我就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也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因为在失信被执行人员库中已严重影响我的生活和工作,作为一个单亲妈妈,家中还有一个两岁的儿子需要抚养,凑资履行已经尽了我最大的努力。那现在到底该怎么办?
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对个人的影响已经无需多言。更为关键的是这些记录都会公示在企查查、天眼查、爱企查、启信宝上,大家都能查的到,严重影响了个人的声誉。如果是公司法人,也严重影响了公司经营。好就好在,这几年北京的这家叫立本美好信用的,可以撤销被执行人记录、限高失信记录,也能删除打了官司的裁判文书、法院公告等等。给了大家一个美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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