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征信不好1、影响贷款。如果有不良征信记录,你以后在银行是贷不到款的,甚至连信用卡也办不了,这就叫做花明天的钱享受今天的幸福;2、影响出行。如果有不良征信记录,之前逾期不还款会被纳入征信系统,个人的出行也会受到影响。比如无法乘坐飞机、火车等;3、影响就业。很多大公司在你入职前都会对你进行背景调查,如果查到你的不良征信记录,那肯定是没办法入职了;4、影响家庭。不良征信记录除了对自己有影响外,对家庭也是有一定影响的,比如夫妻双方之间某一个人信用记录不良,那么另一个人想要贷款买房买车,也会被拒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目前,我国的征信业主要法律法规主要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和《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1、《征信业管理条例》
《征信业管理条例》是为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3年1月21日发布,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2、《征信机构管理办法》
《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经2013年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第14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2013年1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13〕第1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高级任职人员管理,监督管理,罚则,附则6章39条,自2013年12月20日起施行。
3、《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以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信息安全等全流程合规管理为主线,以明确征信业务边界、加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为重点。
信用法律法规不完善:
总体上看,我国个人征信行业存在市场化机构发展不足和征信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两方面问题。目前,我国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仅有2家,而企业征信机构超过100家,这与我国庞大的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不相称,难以满足个人征信行业发展的需求。
个人征信机构数量少,无法满足众多银行的征信和金融数据分析服务等需求,也影响到银行机构普惠金融和三农金融业务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一定程度上制约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导致中低收入群体和三农群体无法获得高效、优质的普惠金融服务。
其次,征信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的征信业主要法律法规主要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缺乏对个人征信机构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具体管理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征信业管理条例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征信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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