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账户资金被冻结。
被执行失信之后,失信人的资金账户就会冻结,涉及到的不仅仅是银行卡里的资金账户,连支付宝、微信等资金账户,股票、车辆、土地房产、其他资产等等,都可能被强制执行,按照债务顺序扣还给对应的债权人。
而且冻结已有的账户之外,还无法开设新的账户进行使用:只要被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名单上面有,那么就是进入了信贷的黑名单,上面公布的信息可是有着被执行人的姓名、案由、涉及的标的金额、住址等信息……
在那以后想要从信贷手里拿一毛钱都不要想。毕竟谁也无法知道,这些人会不会再次赖账,有钱也不还……
至于五险一金里面的住房公积金等,都可能被强制划扣……
比如王思聪被爆料,就是因为他的名字也出现在公布的名单里面,而且他的资金冻结到2022年10月……
当然,他本身并不差钱,1.5个亿的标的金额,不过是他爸爸嘴里的一个小目标而已,回家动动嘴,钱就还上了……
实际上,在媒体曝光之后不久,他就把部分的债务给还了……
2、限制高消费,不得乘坐高铁一等座、飞机等交通工具……
有钱不还的人,被公布了失信被执行之后,他们去购买高铁票跟飞机票的时候,就会被提示,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不能进行高消费活动。
至于买房、买车之类的,那就更不要想了……
其实,就是在用这种“寸步难行”的方式,倒闭老赖赶紧还钱。
毕竟,很多借贷纠纷之中,被他们“赖”掉的人,境地比他们还要惨呢……
不过,他们尽管被公布失信被执行,依然可以恢复信用。
每个人在公布被执行的时候,都有对应的案由跟标的,只要按照标的所需要的金额,用资产、现金等物资还清标的金额之后,就会取消对应的失信信息。
不过因为失信而上征信系统的话,则会被保留5年的失信记录。当还清所有欠款之日,满五年之后,才会删除对应的失信记录。
这也是在警示那些失信过的人,哪怕一时还清了,也不要再心存侥幸,想要再“赖账”……不然,那就不只是5年了……
其实现在是信用社会,人无信则不行,征信一旦花了,大数据一下子就会体现出来,你想做什么事情都会受到限制。
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妄图通过赖账的方式来逃避债务,实在是愚不可及的行为。
马云在创立支付宝的时候,想要打造“信用社会”,而实际上,支付宝数据确实记录着不少人的消费数据、收支情况……而除了支付宝,其他的银行同样也有个人资产信息,这些信息跟个人信用系统信息是挂钩的,想赖,完全赖不掉,一赖,则是“遍地开花”,都上黑名单,何苦呢……
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法律分析
如果被执行人失联的,就需要先找到被执行人,现在如果找不到的,看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可以执行,如果有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执行被执行人银行的钱。如果一审判决裁定双方都不上诉,则一审判决裁定生效,从判决裁定送达的次日开始15天(判决)或10天(裁定)计算强制执行期限;如果上诉期有任何一方上诉,则一审判决不生效,等二审判决送达后的次日开始计算两年的强制执行期限。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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