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这个不是实时的,有时会有些延迟的。如果一直没有动可以自己联系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进行更正。失信被执行人撤销方法
一、正常情况下,会主动撤除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二、当事人也可以提出申请。
1、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申请纠正。
2、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提出并说明理由;
3、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提出并说明理由。
4、人民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一般来说,五年内银行系统都可以查到失信记录。
会不会被人行系统看到,相对应的就是征信记录,征信记录属于人民银行征信体系的管辖。而失信记录属于司法系统管辖,二者不必然关联。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所以即使失信黑名单从法院系统消除,银行的系统也不会立即消除,还是会看到。
拓展: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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