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复条件
1.
行政处罚涉及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特定严重失信行为不予修复);
2.
已履行行政处罚;
3.
行政处罚事项已完成最短公示期(涉及一般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涉及严重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
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方可申请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二、申请流程
访问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找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点击“在线修复”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信用修复申请提交承诺后,网站将以短信形式发送修复进度查询码,待网站审核通过后,撤销公示。
三、申报材料
1.
信用修复承诺书;
2.
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即营业执照)原件照片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3.
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如缴纳罚款发票)原件照片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处罚情节较严重时,还需提供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和公共信用报告。
以上材料模板均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获取。
4.
流程指引。
当用人单位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后,其信用修复的条件和程序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首先,用人单位必须满足三项要求才能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提前移出失信惩戒名单。这三项要求为:一,已经改正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二,从改正之日起,经过至少六个月的时间;三,需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信用承诺。
在完成上述要求后,用人单位应提交相关材料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请。申请材料需包括改正违法行为的证据、信用承诺书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将得以提前从失信惩戒名单中移出。这一过程旨在鼓励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通过信用承诺等形式保证不再重犯,从而促进其信用修复。
需要注意的是,信用修复的条件和程序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一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用人单位在申请信用修复时,应严格遵循规定要求,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以提高申请通过率。同时,这一过程也体现了政府对于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视,以及对失信行为的严肃处理。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