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生效法律裁判已经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会自动屏蔽,将无法查询到。找不到被执行人信息是判决已经履行完毕,或者案件尚未进行执行程序,也会是执行法院还未将案件录入被执行人信息系统。如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可以与执行法院联系,询问原因。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第五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它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如果已经还清欠款,可能就撤销了。但是征信是由人民银行管理的,严格来讲,人民银行管理的征信系统实际上只是一个记录,如果你申请贷款,或者按揭,相应的银行就会到人民银行去查询你的征信纪录,有的银行会查询五年内的记录,有的银行可能查询2年记录。如果在此期间有为按时归还银行欠款的事,就可以查到,但是究竟如何使用、认定这个记录,那就是各银行的事了。可能有的银行觉得有这种记录的人会对本银行造成风险,也可能有的银行觉得某次未按期还款是有可原谅的原因的,那就是各银行的看法和分析了。人民银行只是提供基本的事实。因此,人们通常说的“黑名单”,实际上只是一种形象的说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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