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报告申请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材料一:信用修复承诺书(加盖公章)
材料二: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材料三:已履行相关行政处罚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材料四:信用修复申请书;
材料五:参加信用培训相关证明材料;
(1)“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不是“征信修复”
“征信修复”尚无明确定义,社会上声称是合法的、商业的、收费的“征信修复”大都是骗局。征信报告主要记录借债还钱、合同履行、遵纪守法等信息。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权擅自修改删除真实无误的信用记录。
(2)哪些公共信用信息可以申请修复?
1.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
2.欠缴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社会保险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信息;
3.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侵害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
4.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信息;
5.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信息。
(3)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可否修复?
信用信息主体因遭受行政处罚、欠缴税费等原因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修复的条件和程序等,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信用信息主体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修复?
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失信信息,信用信息主体可在原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满3个月后申请修复。
对情节较严重、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失信信息,信用信息主体可在原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满6个月后申请修复。
不同行业领域失信行为严重程度认定标准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认定,并通过“一网通办”网站和“信用中国(上海)”网站集中公示。
(5)信用信息主体可通过什么途径提起申请?
1.“一网通办”网站
登录“一网通办”网站首页,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信用修复一件事”,按网站指引进行操作。
3.“信用中国”网站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网站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网站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信用‘一键’修复”入口,按网站指引进行操作。
(6)信用信息主体申请修复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信用信息主体申请修复时需已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主动通过信用门户网站公开修复承诺。情节较严重、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行政处罚信息,申请修复时需已参加信用修复培训并提交信用报告。具体修复条件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认定,并通过“一网通办”网站和“信用中国(上海)”网站集中公示。
因严重危害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等行为,被处以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许可证或者行政拘留的特定严重失信信息,在五年查询期限内不予修复。
(7)信用信息主体申请修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信用信息主体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身份证明登记证件、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改正失信行为和消除不良影响的证明材料、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8)信用信息修复申请提交后预计办理流程和时限如何?
信用信息主体通过“一网通办”“信用中国”网站或者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的,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将在收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转交原失信信息提供单位办理。
原失信信息提供单位在收到材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并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修复的意见;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
(9)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给信用信息主体带来什么好处?
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将在收到原失信信息提供单位同意修复的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撤下信用门户网站上公示的相关失信信息,并在信用信息主体的信用报告中标注修复结论,供信用信息主体和各部门查询使用。
(10)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相关政策文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沪府办规〔2021〕1号)
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助力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的实施方案》
联系人:区发改委社会信用推进科吴老师
友情提示: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不向各类主体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其他渠道代理办理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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